轰!
一声闷响震得房梁上的积灰簌簌落下。
京城西郊,火器局特辟的试验场内,一股浓烈的黑烟从测试房的窗口喷涌而出。紧接着,半截炸裂的铁管像暗器一样飞出门外,旋转着砸入雪地,发出“嗤”的一声,周围的积雪瞬间化为黑水。
“咳咳咳……”
凌素捂着口鼻从烟雾里冲出来,原本洁白的大褂被熏得漆黑,发梢还带着焦卷。她手里紧紧攥着另外半截枪管,手背被铁片划开了一道口子,鲜血滴在雪地上,触目惊心。
“又炸了。”
她把废铁扔在地上,声音里透着一股深深的疲惫和挫败,“这是第十九根。再这么炸下去,库存的精铁都要被我造光了。”
周围的工匠们一个个垂头丧气,正在清理现场。刚才负责点火的学徒被震晕了过去,正被两个人抬往医馆。
“还是不行吗?”
周辰踩着残雪走过来,捡起地上的那半截枪管。
断口呈现出撕裂状,内壁有几道深深的螺旋刻痕——那是膛线。
“膛线刻出来了,但那是用这世上最硬的钨钢刀一点点刮出来的。”
凌素接过旁边的水盆,胡乱擦了一把脸,“可是,为了让铅弹吃住膛线,旋转起来,子弹必须做得比枪管口径大一点。装填的时候要用锤子硬砸进去,太慢。而且火药爆炸时,阻力太大,咱们的铁料韧性不够,这就是个铁皮炸弹。”
她指着那个被炸飞的枪管,“要想不炸膛,就得加厚管壁。但那样一来,一支枪重达三十斤,士兵根本端不动。”
这就是目前的死结。
想要射程和精度,就要刻膛线;刻了膛线,装填就慢,膛压就高;膛压高,就需要更好的钢材。
但大周现在的炼钢水平,还停留在炒钢法,离坩埚钢还有一段距离。
周辰看着凌素手上还在渗血的伤口,眉头皱了一下。
“处理一下伤口。”
他从怀里掏出一块干净的手帕递过去。
“没时间了。”
凌素推开手帕,眼神执拗,“北边的消息我也听说了。狼族有了火绳枪,虽然还是滑膛的,但射程有一百步。我们的神臂弩虽然准,但射速慢,穿透力不如火枪。如果造不出射程更远的线膛枪,这仗没法打。”
这是一个科学家的执着,也是一种被逼到悬崖边的焦躁。
周辰没再劝,他蹲下身,捡起一颗圆滚滚的铅弹。
“凌素,你是个天才的医生,也是个优秀的工匠。但有时候,你太想当然了。”
周辰把铅弹放在铁砧上,拿过一把小锤子,轻轻敲打着铅弹的底部。
“为什么要让子弹比枪管大?”
“不大怎么吃住膛线?怎么闭气?”凌素反问,“如果不密封,火药气浪就会从缝隙漏光,子弹根本打不远。”
“如果……”
周辰手中的锤子落下,将圆形的铅弹砸扁,然后拿起一根铁钉,在铅弹的底部凿出了一个圆锥形的凹坑。
“如果让子弹自己变大呢?”
凌素愣住了:“什么意思?”
周辰拿起那颗底部被掏空的铅弹,又找来一个小木塞,塞进那个洞里。
“子弹做得比枪管小一圈,这样装填的时候,直接滑进去,不用锤子砸。”
周辰拿着这颗形状怪异的子弹,在凌素面前晃了晃,“但是,当火药在屁股后面爆炸的时候,巨大的气浪会推着这个小木塞向前顶。”
他两只手比划了一个膨胀的动作。
“木塞挤压铅弹的空心底部,铅这种金属很软,会被撑开。这一撑,子弹的裙边就会死死咬住枪管的膛线。”
“既解决了装填速度,又解决了闭气问题。”
周辰将子弹放在凌素的手心,眼神明亮。
“这就是‘米尼弹’。”
凌素盯着手心这颗底部带洞的铅疙瘩,脑海中如同划过一道闪电。困扰了她整整一个月的难题,竟然被这一个小小的木塞给解开了?
物理学的原理在她脑中飞速推演。
爆炸、挤压、膨胀、旋转。
“这……这真的行?”
凌素的手开始颤抖,顾不上包扎伤口,转身冲进工坊,“快!开炉!融铅!做模具!”
“按照陛下说的!圆锥头!平底!底底挖空!”
整个火器局再次沸腾起来。
工匠们虽然不懂什么原理,但陛下说行,那就一定行。
半个时辰后。
第一批崭新的圆锥形米尼弹出炉了。它们还带着余温,表面泛着银灰色的光泽。
凌素亲自拿起一支刻了膛线的新枪——因为不需要承受过高的硬挤压,这支枪的管壁做得比较薄,重量只有十斤左右。
装药,放入米尼弹。
都不用通条用力捅,子弹顺滑地滑入枪膛底部。
“四百步,立靶。”
周辰站在试验场的射击位上,指着远处几乎看不清的一个草人。
“四百步?”
旁边的老工匠倒吸一口凉气。普通的火铳打一百步就不知道飞哪去了,神臂弩有效射程也就三百步。四百步?那是神仙的距离。
凌素没有废话,举枪,瞄准。
虽然没有现代的光学瞄准镜,但这支枪上装了周辰设计的机械标尺。
屏息,凝神。
扳机扣动。
砰!
一声清脆的枪响,不再是那种闷雷般的炸膛声。枪口喷出一团白烟,巨大的后坐力让凌素的肩膀向后一震。
远处,那个四百步外的草人,脑袋猛地炸开。
并没有结束。
凌素迅速清理枪膛,再次装填。滑入子弹,压实火药,整个过程不到十息。
砰!
第二枪。草人的胸口多了一个大洞。
砰!
第三枪。草人的胳膊飞了。
“成了!成了啊!”
老工匠跪在地上,捧着那把还在冒烟的枪,老泪纵横,“这是神器!这是千里眼顺风耳的神器啊!”
四百步的有效射程,十息一发的射速。
这意味着,当狼族的骑兵还在三百步外挥舞马刀、或者拿着那种只能打一百步的火绳枪冲锋时,大周的士兵就已经可以像打靶子一样,排队枪毙他们了。
凌素放下枪,揉了揉发麻的肩膀,转头看向周辰。
她的脸上沾满了黑灰,头发乱糟糟的,但那双眼睛却亮得吓人。
“陛下,这枪……叫什么名字?”
周辰接过那把枪,抚摸着枪托上温润的木纹。
“就叫‘天武一号’吧。”
他举起枪,透过准星,瞄准了北方灰蒙蒙的天空。
“有了它,草原上的狼,以后就只能做舞跳得好的狗了。”
周辰放下枪,神色恢复了冷峻。
“凌素,我要你在一个月内,造出三千支。”
“另外,把那种容易受潮的火药给我改了。用颗粒火药,用油纸定装。我要让士兵在马背上也能装填。”
“是!”
凌素挺直了腰杆,身上的疲惫一扫而空。
她知道,这根带洞的铅条,将彻底改变战争的模样。
而在千里之外的草原上。
狼族新可汗冒顿,正得意洋洋地看着手下的勇士们练习使用那种从西方商队买来的“火绳枪”。
他不知道的是,他的这些宝贝,在周辰的“天武一号”面前,已经变成了烧火棍。
时代的代差,往往就在这不起眼的一个小孔里,被无限拉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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